第一个明显不合理,第二个说合理不合理都可以,因人而异。
签订婚前财产这个,按照我们的文化和实际情况,有些人能接受有些人接受不了。一般都是特别有钱的才签。
女方要生育,又有适龄生育年龄,这方面给一定的照顾感觉也算合情合理吧,但牵扯老人的资产明显不合适。
【 在 usa001 的大作中提到: 】
: 男女都是水木老人,小号借宝地求建议。
: 背景:男女认识五个月,欲婚。男35岁,女30岁。两人学历,薪水都差不多,皆中等长相。
: 男方体制内,西城小两居,市值约900万,京户京车,230万存款,来自南方山区农村,家庭较殷实,父辈在北京有房,口头表示送一套朝阳房给婚后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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