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客观标准的出处是哪里?
1994年后,只要不是以夫妻名义生活,就算非法同居,而不是重婚。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夫妻名义是客观认定不是靠主观上的相互称谓。有客观标准,比如,(4)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虽没有以夫妻相称,但有稳定的同居关系,在相对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六个月以上的;(6)有配偶的人虽没有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有较稳定同居关系且生儿育女的等。 !
: 总之,认定事实婚的标准并未废除,这与事实婚无合法婚姻效力没有任何矛盾。司法解释很清晰。司法实践很明确。
: 【 在 maruko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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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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