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是事实啊,如果是男生这么拍女生,你还会认为没问题吗?偷拍就是偷拍,这没啥好否认的。
我的理解,如果主观觉得对方有问题,你可以偷拍,留存,但不能传播。
不要真把自己当公职人员。如果有那个自信就把手机当执法记录仪,光明正大亮出来。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罪犯没有隐私权,叔叔执法记录仪拍犯罪侵犯隐私吗?肖某抓裆无论胜诉败诉,“涉嫌”杏骚扰毫无疑问吧?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人人可拍,不取证怎么走司法程序?罪犯都主张隐私权,世界会成什么样子?
: 你们是怎么寻思的?女生被罪犯对着lu一小时,你们不觉得女生被侵权,被害人拍摄犯罪行为取证,你们觉得罪犯被侵权。举头三尺有神明,你们说说自己是怎么寻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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