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7
一、免征车型
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二、适用桥隧
包括长江二桥、二七长江大桥、白沙洲大桥、天兴洲大桥、长江隧道、晴川桥、月湖桥、长丰桥,以及今后纳入我市ETC通行费征收范围的其他道路、桥梁和隧道。
三、办理地点
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月湖桥服务点(汉阳区龙灯里33号),设综合业务窗口,由专人负责办理免征手续。
联系人: 姚岚 联系电话:84582193(请工作时间联系)
四、办理流程
(一)个人车主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主联系方式等;属委托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二)单位车主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
(三)车主在交管部门办理完毕新能源汽车上牌手续后,携带相关资料,及时驾驶车辆到武汉市路桥中心月湖桥服务点办理免征手续。
(四)已办理免征通行费的新能源汽车车主,必须每年在车牌尾号对应的月份到武汉市路桥中心月湖桥服务点办理相关免征年审手续。
(五)当车辆发生转籍、过户、被盗、及其他变更等情况时,车主应及时到服务点办理ETC相关信息变更或电子标签注销手续,以免损害车主自身利益。
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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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Quanm FROM 119.96.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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