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 车辆抵押登记。这个是我遗漏了的一个选择,你提醒了我,我觉得这个很好。我查了下资料。车辆抵押登记。确实是要做的。流程里面要把这个加上。
其次,你说这个 “依然不合法”。是什么理由呢?
车辆交易,借款抵押,车辆使用等,是哪个环节不合法呢?
最后,“租给不用欠债抵押的人”,那么,如何避免风险呢?直接出租指标难道没有风险吗?
【 在 faw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就是出租指标,再办个抵押手续吗?依然不合法!而且还不是在车管所抵押,不能减少车辆过户的风险,另外,A又不傻,三年租金只有4-5万,为这点钱不惜欠债20万,是有多缺钱?再说,租给其他不用这么麻烦,不用欠债抵押的人,租金没差多少,风险小很多,它不香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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