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气囊不救命 只因撞车方法不对?
www.XINHUANET.com 2005年11月11日 17:52:43 来源: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中国最缺的是能够公平、公正作出判断的全国性汽车性能检测机构
奔驰气囊未弹出致死案 法院6年审理未果
近年来,因气囊未弹出导致车祸中驾驶者不能得救的案件屡屡发生,就连“奔驰”这样的名车也未能幸免。
1999年1月,刚大学毕业的蔡衍鹏驾驶一辆奔驰320轿车在广深高速公路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撞断右侧护栏冲出高速公路,坠入排水沟,蔡衍鹏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部门鉴定显示:涉案车辆的左车头被撞烂,驾驶员座位安全带断裂,前座两个安全气囊均未弹出。
死者家属认为,本应起到保护生命作用的驾驶员气囊关键时刻形同虚设,是造成蔡衍鹏惨死的重要原因。但奔驰公司取走涉案车辆的安全带和气囊传感器进行检测后认为:事故后果与汽车质量没有直接关系,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协商未果,死者家属于2000年1月将奔驰公司告上法庭。
奔驰公司在庭审中辩称,驾驶员气囊仅在车头发生“特定角度和强度”的“正面碰撞”时才会弹出,这一点已在该公司的产品使用手册中予以说明,所以涉案汽车中气囊没有弹出不能说明汽车有质量问题。可是“特定角度和强度”应该如何界定呢?这一点奔驰公司并未予以说明。
至于安全带断裂究竟是不是产品质量问题,也面临同样的标准空白。奔驰公司称,安全带断裂是由于所受冲击力超出负荷上限。可是,多大的撞击力会超出安全带设计的承受外力?使用手册里没有说明。
东莞市中级法院一审认为,被告奔驰公司不能将使用手册中“含糊的说明”作为抗辩理由,并判奔驰公司败诉,赔偿死者家属28.9万元。奔驰公司不服并提出上诉。由于此案涉及复杂的技术问题,法院一直未能作出定论。事隔6年之后,此案于日前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开庭审理。
“气囊未能发挥作用,是撞车的方法不对,还是汽车有质量问题?”此问题再次成为争论的焦点。
因汽车气囊问题导致的案例越来越多
为了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买车的人大都愿意多付钱购买有气囊的车,然而,买了气囊并不等于买了安全。近年来,如上述案件一样因汽车气囊问题导致消费者和汽车公司对簿公堂的案例越来越多。
2004年12月,西安市的韩女士驾驶一辆上海大众Polo轿车行至西安环城高速公路时发生车祸,汽车侧滑撞上路面桥墩,并与正在行驶的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轿车严重损伤,然而车内的两个气囊都没有打开。
2004年5月,王小姐驾驶一辆海南马自达前往南京,途经沪宁高速公路镇江段时,不幸撞上公路右侧护栏,车辆前身严重损坏变形,车内正副气囊均未打开,由于头部和胸部受到致命伤,王小姐当场死亡。
因一些气囊关键时刻不能发挥作用,由此造成惨案。有的气囊该出来的时候不出来,不该出来的时候出来了,有驾驶员反映:有时只是急刹车或者颠簸了一下,气囊就勇猛地弹出,将驾驶员当头抱住,使其无法掌握方向盘。杭州不久前就发生了这样一起车祸:2004年1月,一辆本田雅阁在事故中断为两截,车中人三死两伤。幸免的驾驶员说,事故是由于汽车在高速公路上撞到狗,气囊弹出使其无法驾车造成。
销售商和生产商在制定标准时处于强势
买了安全气囊,却仍然会赔胳膊丢命。对此,汽车公司都有言辞凿凿的报告,拒绝承认存在汽车质量问题。上述杭州事件中,本田公司技术人员在事后的检测报告中称:“转向系统未发现异常情况;制动系统未发现异常情况;安全气囊是在撞击水泥隔离墙端面时弹出,属正常弹出;车身断裂部位的结构、制造工艺符合图纸和有关标准要求。”
西安的大众事件中,上海大众技术人员在两个小时之内了解情况后,给出结论:只有零角度(正角)撞击,并且必须产生压缩变形,气囊才能打开,因该车的撞击方向有角度,所以气囊未打开属正常,符合原定的安全系统设计标准。
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安全标准?这些标准是为谁设计的?可靠吗?销售商和生产商在这一“标准”制定上凭什么说一不二?处于弱势的消费者永远只能被动接受吗?
同时,车祸发生之后,往往都是事故车的“娘家人”派人来检查并出具检测报告,这样的检测公平吗?
我国目前尚缺乏严格的汽车安全技术法规
产业链终端的消费者不应该被蒙在鼓里。专家指出,销售商对气囊片面宣传和生产商对安全标准的模糊概念都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漠视。
天汽前副总工程师胡亚庄认为,生产商应该把安全气囊的效果水平说清楚,作为选装件给消费者一个了解和选择的余地,而不是简单地当作标准件捆绑销售。例如,安全带与安全气囊在车祸中对人起保护作用的比例分别占95%和5%,可消费者往往被大量“雾里看花”的广告所迷惑,对价格不菲的气囊抱有更大期待。
同时,我国目前尚缺乏严格的汽车安全技术法规。据了解,美国的汽车安全技术法规制定得非常严格。对厂商责任的一揽子规定既明确了双方责任和义务,也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纠纷。但我国法律在汽车安全技术法规方面,对消费者和生产商的责任没有明确界定。汽车公司几乎都是抓住“特定角度和强度”的字眼据理力争,但“特定”是多少却始终没有具体的数据。
缺少全国性汽车性能检测机构
另外,目前的“三包政策”也面临着如何规定“三包”时间,如何来换车、退车等尚待规范的问题,如果不描述清楚,很可能出现质量纠纷。业内人士认为,虽然《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出台,将使售后产生的纠纷有法可依,利于调解销售商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但该法并不能一劳永逸解决全部问题。
南方证券汽车分析师许向还谈到,目前中国最缺的是能够公平、公正作出判断的全国性汽车性能检测机构。由于目前进入中国的高档消费品技术要求很高,因此在遇到纠纷时都需要借助厂商的技术力量,在汽车质量检测过程中难免有厂方人员的出现,在“娘家人”庇护下,目前很难实现绝对公正。
不少消费者呼吁:涉及到汽车安全技术问题,不论在产品说明上,还是事后的技术检测上,还是关于质量纠纷的法律规定上,都有不够明朗的地方。让消费者放心的汽车市场需要法律规范。 (记者吴俊 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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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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