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回答下我这个问题吧,别绕来绕去
我知道这个规章啊,我的意思是超速不也是违法,既然超速都不在乎了,为啥在左侧右侧问题上反而纠结了,你唯一要考虑的是确保安全就行,而不是啥规章不规章的。
【 在 yesu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四十七条
: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 按照法律规定,要先开左转向灯,超完右边转向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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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51.77.*
我的意思是,因为法律规定了只能左侧超车,按照法律规定,条件允许也理应让路,国道都需要让路,何况高速。所以那些占了左道的人,无疑是即不符合道德,其实也不合法,不过,这条没有中国警察严格执行,所以大部分人也就只能右侧超了。
【 在 nezo (nezo)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知道这个规章啊,我的意思是超速不也是违法,既然超速都不在乎了,为啥在左侧右侧问题上反而纠结了,你唯一要考虑的是确保安全就行,而不是啥规章不规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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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7.17.229.60
先不说前车让行结论对不对,
你这种辩论方法是自己给自己下绊马索。
非要按照法律规定,你不应该是自己先反思不应该超速么,自己违法在先然后说前面你不让我就是违法,这不是双标么。要较真起来,超速违法认定是确定的,是否有让车条件有时候还有争议。
【 在 yesu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意思是,因为法律规定了只能左侧超车,按照法律规定,条件允许也理应让路,国道都需要让路,何况高速。所以那些占了左道的人,无疑是即不符合道德,其实也不合法,不过,这条没有中国警察严格执行,所以大部分人也就只能右侧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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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51.77.*
你看我的前提,主贴,两个人按照自己的车速都不超速,都合法,但是前车挡路了。
你说到底要不要让?
【 在 nezo (nezo) 的大作中提到: 】
: 先不说前车让行结论对不对,
: 你这种辩论方法是自己给自己下绊马索。
: 非要按照法律规定,你不应该是自己先反思不应该超速么,自己违法在先然后说前面你不让我就是违法,这不是双标么。要较真起来,超速违法认定是确定的,是否有让车条件有时候还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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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7.17.229.60
前面我都回了,你好歹举个合理的例子。
两人都120表速,问题是前车又不是蛔虫,哪知道后车是误差还是超速。
这个问题真是没啥纠结的,不是非要论个对错,要是以后国内形成一个习惯前车都让,我也觉得没啥不行的,都不让我也无所谓,自己绕过去就行。至少我一点都不纠结。
【 在 yesu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看我的前提,主贴,两个人按照自己的车速都不超速,都合法,但是前车挡路了。
: 你说到底要不要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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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51.77.*
我说自己变个道就那么难吗?非要麻烦别人?我觉得让不让都行,但你不能逼着别人让。
【 在 yesu 的大作中提到: 】
: 两个人都车速表120,两个人都合法。
: 但是实际车速一定是有误差的,一定是不一样的,必然有一个快一个慢。
: 假如后车快,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可能提高通行效率,合情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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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0.*
是这么回事。总想强行推广一个没有共识的习惯没有意义。比这更基础得多的行车习惯都还有大把的人没有形成那个意识
【 在 nezo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面我都回了,你好歹举个合理的例子。
: 两人都120表速,问题是前车又不是蛔虫,哪知道后车是误差还是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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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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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9.189.*
我没有要前车判断后车怎么样,只是要前车不要根据自己就判断后车违法,然后就一定要挡道
【 在 nezo (nezo)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面我都回了,你好歹举个合理的例子。
: 两人都120表速,问题是前车又不是蛔虫,哪知道后车是误差还是超速。
: 这个问题真是没啥纠结的,不是非要论个对错,要是以后国内形成一个习惯前车都让,我也觉得没啥不行的,都不让我也无所谓,自己绕过去就行。至少我一点都不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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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7.17.229.60
什么是挡道?人家正常行驶你定义为挡道?
【 在 yesu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没有要前车判断后车怎么样,只是要前车不要根据自己就判断后车违法,然后就一定要挡道
: 【 在 nezo (nezo) 的大作中提到: 】
: : 前面我都回了,你好歹举个合理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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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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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9.189.*
基本共识应该先都扫法盲:
法律规定了左侧超车,法律规定了超车前车有义务让
然后其他各种压限速就可以不让什么的都是理由,也是站不住脚的理由。
【 在 Yao2 (sss)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这么回事。总想强行推广一个没有共识的习惯没有意义。比这更基础得多的行车习惯都还有大把的人没有形成那个意识
: --来自微水木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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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7.17.22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