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广东2男孩车内窒息,家属要车主担责:没关车门,不然孩子进不去
这句话只对政府赔偿有效,个人和企业可以不执行
【 在 foliver (Oli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句人道主义可以包括一切。有判例的,判决上直接写基于人道主义赔偿xxxxx..
: --来自微水木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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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定,一般是政府用来免责的
比如执法过程中不规范,造成的损失
如果追责,有可能对责任人不利
但无责的,绝对不会写着一条,谁也不傻
【 在 arouz ()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没这规定吧,哪条有这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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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哪儿都无所谓
只要不停对方家里
或者只要车上没有什么诱惑物品
就无任何责任
【 在 hottropic (我是来玩的) 的大作中提到: 】
: 谈不上私人院子
: 就是门口空地,开放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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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媒体杜撰的新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
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车辆使用人赔
偿;车辆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保险外的赔偿责任均由
车辆使用人承担,只有在车主有过错(比如明知借车人没有驾驶证或车状不佳影响安全驾
驶等情况,仍将车辆出借)时,才需承担相应责任。
【 在 scorpionGG () 的大作中提到: 】
: 之前讨论借不借车时,有人提供真实案例
: B在外地经商,认识A。A借用B的新车浪,车毁人亡好在没有伤及无辜
: 结果A的家人告B赔偿,抬着尸体打着标语闹到政府公安局,最后法院判决B赔偿5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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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实施前按民法通则处理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谁还敢这么判?
【 在 i925XE (快门一按 线路中断 造成机破 移送法办) 的大作中提到: 】
: 确实有法官无视侵权责任法的成文规定,引用民法通则某条强行给无过错车主划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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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只能当极个别案例看待
就好比现在也有警察带着执法记录仪暴力执法,这种情况每年也会发生一个半个
但不能说我国的公安机关执法就是这样的
【 在 i925XE (快门一按 线路中断 造成机破 移送法办)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是因为侵权责任法生效后有法官这么干了我才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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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放在公共位置也没问题
只要不放在对方家里
或者只要没有诱骗行为
就没任何问题
从主观和客观上,都没有放任危险的发生
【 在 offset (文科生物)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院子就是自家围的,根本不具备物权
: 另外算开放式的,也不能避免小孩误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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