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未锁汽车闷死小孩,车主担责毫无毛病
是停在自家院子里不是路边
打回重写
难度系数提高了哦
【 在 offset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想到到本版的车主们,基本清一色认为出事车主不应该担责,应该给小孩监护人判刑,真是颠倒黑白。
: 给监护人判刑案例也是有的,比如美国父母把小孩忘车里闷死了,直接被诉二级谋杀。但是那些案件,是父母自己的车。这个案件是事主自己的车,当然直接责任是车主,而不是父母。法律没有规定父母必须时时刻刻要守在小孩子旁边,何况这是在村里,小孩子都是这么放养的,父母已经丧失小孩受到惩罚。
: 这个案例的危险环境,就是车主未锁门造成的。很多本版车主辩解说不锁门门有什么危险?难道不知道全世界汽车闷死小孩的案例层出不穷吗?不能说无知者无罪。不锁门对大人风险不大,但是对小孩是很凶险的,不能指望小孩有脱困的力气和技术认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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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在院子内是当事人报警且写在警方通告中的内容,是经过警方核实的,并可承担法律责任的说法
无论你的眼睛睁得多大,无论你是出于善意或恶意或纯属挖坑的目的,也不能把警方通告篡改为"路边",甚至还特意放上张图来支持你篡改的说法,这就很不好了
【 在 offset 的大作中提到: 】
: 睁大你的眼睛看看是不是路边?
: 能有啥难度?
: 唯一多度就是小孩呼救,路人发现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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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没去过现场,当然相信警方通告的内容了
你篡改警方通告,把院子里改为了路边,这个是版上的人都看到的
【 在 offset 的大作中提到: 】
: 路边不路边 ,你自己没眼睛看吗?
: 用得着“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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