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车在公共场所,车主担责的确毫无毛病。
比如这个案例:
https://tech.sina.cn/2019-12-10/detail-iihnzahi6527749.d.html法院意见: 陈某宇由于疏忽大意,没有妥善管理好停放在公共场所的车辆,导致蒋某顺上车后不会开车门下车,被闷死在其车内,存在管理不善的过错,是造成本案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蒋某成、白某连是蒋某顺的父母,明知蒋某顺是智力障碍人员,却未能时刻尽到监护的义务,致使未能及时发现蒋某顺被困在车内,存在主要过错。
但前两天的案例车子是停在自家院子里的,我觉得车主可以申诉一下无责试试看。
【 在 offset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想到到本版的车主们,基本清一色认为出事车主不应该担责,应该给小孩监护人判刑,真是颠倒黑白。
: 给监护人判刑案例也是有的,比如美国父母把小孩忘车里闷死了,直接被诉二级谋杀。但是那些案件,是父母自己的车。这个案件是事主自己的车,当然直接责任是车主,而不是父母。法律没有规定父母必须时时刻刻要守在小孩子旁边,何况这是在村里,小孩子都是这么放养的,父母已经丧失小孩受到惩罚。
: 这个案例的危险环境,就是车主未锁门造成的。很多本版车主辩解说不锁门门有什么危险?难道不知道全世界汽车闷死小孩的案例层出不穷吗?不能说无知者无罪。不锁门对大人风险不大,但是对小孩是很凶险的,不能指望小孩有脱困的力气和技术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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