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性行人为故意损坏罪,真的就是颠倒黑白胡说八道了
肘击发生在保时捷故意倒车顶人之后,
虽然车主没受到实质性伤害,但倒车顶人是极其恶劣的侵害行为,
行人在受到侵害后,激愤之下肘击车辆是下意识的反击行为
怎么能定性为故意损坏罪呢?
其定性应参考故意伤害罪和自卫伤人的区分
【 在 tsa300 (Tele-Superachromat T*)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肘击保时捷赔了五万(转)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Jul 15 16:23:21 2020),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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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着人走,没造成对方受伤,法律上没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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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肘击帕美尾窗,保时捷4s初步估计造成损失2.3w元,实际上这个人触犯刑法第275条故意损坏财物罪,损失达到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按相关司法解释属于数额较大,应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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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警方实际上是和稀泥,这个肘击是触犯的刑法,应该提起公诉,已经不属于民事纠纷。但被警方搞成了多赔钱给车主,不再背负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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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broadleaf 的大作中提到: 】
: : 打不开视频。
: : 看评论,顶着人走,这司机不该抓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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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tsa300 于 Jul 15 16:24:45 2020 修改本文·[FROM: 123.126.43.*]
: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www.newsmth.net·[FROM: 123.1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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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tsa300 FROM 123.126.43.*
FROM 124.2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