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关于车顶人,这三个观点大家表个态再讨论
够不上危险驾驶罪。寻衅滋事(够不上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吧。
【 在 slogan 的大作中提到: 】
: 车顶人属于危险驾驶罪,拘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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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你在说什么?23?
【 在 ygs 的大作中提到: 】
: 23呢
: 回答就回答全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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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68.59.*
明白了。
问题2
我看来不好说,主要看行人的行为是否认定为防卫。
因为此处没有防卫过当的问题,是防卫的话就不用赔。
不过认定为防卫的可能性不大。所以我更倾向于该赔,但是否全额不一定。。
问题3
不恰当。没有额外赔偿的理由。一分额外赔偿都不应该有。
【 在 ygs 的大作中提到: 】
: 哈哈来都来了
: 看下主贴。
: 他就答了第一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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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68.59.*
有没有更好的措施对防卫认定没有影响。防卫人不需要进行最佳防卫。
是否防卫取决于司机行为是否侵害行为,以及防卫人的行为是否针对正在实施的侵害行为。
【 在 ygs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是都这么讨论也就没有那么多瞎抬杠的了。
: 如果主张是防卫,完全有更好的防卫措施
: 额度的事情就看法官心情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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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68.59.*
躲不算防卫,不影响。
就像遇到有人行凶,多数人选择躲。
但不影响和歹徒搏斗的人算防卫。
这个案子认定为防卫的主要困难在于肘击行为不能阻止倒车,只是提醒司机的行为。
【 在 ygs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要以一般人为维度。
: 一般人看见车过来了第一个想到的是躲开,绝对不是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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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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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6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