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不带情绪的说杭州保时捷
正当防卫理解完全错误
【 在 SHENOK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录像能看到的经过: 人聊天挡了车入位的路线, 司机下车交涉, 看不出是粗口开路还是礼貌当先, 但交涉失败。 然后司机上车明知人没走还强行倒车,人车较劲几个回合后,人猛击车窗。 然后警察就来了,按照警察说法, 人车自行达成协议, 人赔了玻璃2.3w,还多给两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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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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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像你杀了人,你可以否认自己杀人或者说是无意杀的,但是警察检察官法官都不傻啊,
你说没杀就没杀么,事实说话证据说话,你说这么多没用,不服调解接下来就是按故意损
坏嫌疑提交检察机关,看你能不能用你这张嘴说服检察官和法官,赢了没事输了坐牢,胜
算多少自己判断,行人作为当事人住的又是高尚小区,我觉得判断力应该比你靠谱
【 在 oo7894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还是那句话,你直接说警察就是对的不就完了吗?
: 你看你为了证明自己观点的合理性用了多少主观性的描述?什么“最硬”、“最脆弱”、“明显”、“就是”。
: 可惜再强的心理暗示也只不过是心理暗示,只能把自己往沟里带。记住,这是刑事,只要一个可能性不能排除,不管你觉得你的观点多正确都不能得出涉嫌犯罪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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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29.92.*
一看你举得例子就知道你不懂法。
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差的远了。哪个敢把过失杀人判成故意杀人!
居然用“说没杀就没杀”这种不知所云的话。有人说行人没有击碎玻璃吗?
【 在 kettl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就像你杀了人,你可以否认自己杀人或者说是无意杀的,但是警察检察官法官都不傻啊,
: 你说没杀就没杀么,事实说话证据说话,你说这么多没用,不服调解接下来就是按故意损
: 坏嫌疑提交检察机关,看你能不能用你这张嘴说服检察官和法官,赢了没事输了坐牢,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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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68.56.*
小区路面也不是你家地盘,想睡觉就睡觉,想占着就占着
【 在 sm2015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不是道路,是小区内的路面
: 人家站着影响你生命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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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2.*
机动车驾驶状态故意顶人,等于是拿着一把刀放到你脖子上。这是典型的危险驾驶罪、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是没看到,那是违章,如果是故意,就已经不是寻衅兹事了,而是危险驾驶、故意伤害和危害公共安全了。
机动车的伤害力是致死级的,这是交规、刑法中的规定。否则也不会酒驾直接入刑。酒驾就等于酒后拿刀进入商场并且在别人脸上挥舞。
开车故意顶人,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如果这个可以放过,那么机动车就直接成为了伤害和杀人工具。杭州的70码的名声、真不是无缘无故的。这个城市的文化,是典型的跟老百姓过不去啊。
【 在 SHENOK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录像能看到的经过: 人聊天挡了车入位的路线, 司机下车交涉, 看不出是粗口开路还是礼貌当先, 但交涉失败。 然后司机上车明知人没走还强行倒车,人车较劲几个回合后,人猛击车窗。 然后警察就来了,按照警察说法, 人车自行达成协议, 人赔了玻璃2.3w,还多给两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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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法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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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97.70.*
这可不是偏僻十八线农村吧……看来你对我国警察是否秉公偏见太深,亦或者你是法官,能确定没有刑事责任且听见了警察用刑拘威胁?不聊了老哥,咱为这一贴也贡献不少回复了,睡了……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然有问题,问题不在法规上,而在执行上。
: 刑拘完了发现拘错了,被拘的人无非得点国家赔偿,几个月的人身自由就没了。
: 警察在明明没有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威胁刑事调查,行人哪敢赌警察能够秉公处理,只能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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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Xs 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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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41.144.*
按照杭州的处理逻辑,必须得赔啊。
要是碰上千万名贵血统的狗,宁可被咬着也不能还击啊,倾家荡产也赔不起人家狗
【 在 MaoJianq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狗咬了你,你打死狗也得赔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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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xcbw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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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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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7.61.*
杭州这么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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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29.2.*
司机:危险驾驶罪,刑法
行人:破坏财务,民事赔偿
【 在 SHENOK (石室食士) 的大作中提到: 】
看录像能看到的经过: 人聊天挡了车入位的路线, 司机下车交涉, 看不出是粗口开路还是礼貌当先, 但交涉失败。 然后司机上车明知人没走还强行倒车,人车较劲几个回合后,人猛击车窗。 然后警察就来了,按照警察说法, 人车自行达成协议, 人赔了玻璃2.3w,还多给两万7。
看法评价:
车的行为, 最贴切的应该是寻衅滋事。 什么故意伤害故意杀人都是带着情绪的乱扣帽子。司机开车撞人的行为是故意的,但同时也是有节制受控制的造成伤害和死亡的后果可以忽略不及的。不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都算不上。
至于是不是叫做危险驾驶, 这一块我不熟。 但即便算吧, 没有后果的危险驾驶大概也是罚款扣分了事的。 够不上拘留, 更不是犯罪。
人的行为, 首先不不能叫防卫(所以也久无从说起是正当还是过当),因为他砸玻璃显然是为了泄愤, 而不是阻止司机的不法行为。他是典型的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至于损毁的价值2.3w是否达到了构成犯罪的阈值, 我不知道,需要去查。不过反正也没追究他刑责。 但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民事赔偿,是合理合法的。
这是典型的双方都有错的冲突,最正常的结果是,行人要赔偿他损毁的财物, 但因为对方有寻衅滋事行为, 所以见面一部分。 两人共同承担2.3w的损失。
我最不能理解的谁, 寻衅滋事的司机不但没有任何代价, 反而还能捞一笔。匪夷所思!!
希望两人“自行协商”的过程,并没有公权力从中拉骗架,也没有一方对另一方的威胁敲诈, 真的是双方心甘情愿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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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0.225.44
您说摸一下,又说一拳能打晕打死。如果是摸没事,因为好像没有被摸死的吧。打一下,如果较真,算寻衅滋事吧
【 在 shock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说的不对,恐怕你说的也难对。交通肇事没有伤亡或财产损失就能算刑事判刑?那马路上人摸你一下恐怕也要判刑了,毕竟一拳打去把人打晕打死都是有可能的。把人吓死也有可能判刑的,那么丑男丑女出街真的是要遮起脸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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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