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特别认同一个知乎对随手拍的观点
第三条好解决,磨洋工的龟速狗继续拍死,让这群违停狗知道接孩子把车停在最近的合法停车场然后走过来
--
FROM 106.120.85.*
本版共识不就是交法不管肉狗属于恶法应该修改吗
【 在 lengxinyi 的大作中提到: 】
: 龟速行驶不违反交通法
:
--
FROM 106.120.85.*
第一条属于总则
要构成违法,必须具体符合分则某一条描述的情况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驾照买的?好好看看道交法第一条
: :
--
FROM 106.120.85.*
所以我说解决方案是修改法律干肉狗
而不是说随手拍让违停狗变成了肉狗就反对随手拍
【 在 lengxinyi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跟我说的不矛盾啊
: 应该修改但是没改啊
: 现在就是没法处罚肉狗啊
: ...................
--
FROM 106.120.85.*
你这个理解是不符合法理的
刑法第一条目的之一还是保护人民呢,是不是任何行为威胁到人民但不符合刑法分则任何一条罪名的要件都属于违反刑法?
比如我认为遛狗不拴和公共场所抽烟都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算不算刑法惩治范畴?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原话是龟速行驶不违反交通法
: 道交法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之一就是要“提高交通效率”,龟速行为违背这一目的,你管这叫不违反交通法?至于怎么处罚,那是交管部门的事,你想知道,自己问去
--
FROM 106.120.85.*
你搞笑呢,百度法学?
刑事上罪刑法定,没有明确规定为犯罪的具体行为一律不是犯罪,你能随便解释?
民事上法无禁止即可为,没有明确规定禁止的具体行为一律不是违法,你能随便解释?
以后考虑一件事是否违法先想这两条原则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都跟你说了,不知道法律总则是做什么用的,可以自己去搜
: “在一部法律中没有具体法条可对照适用时,可视案情相应适用该法律总则或总则性中关于立法的目的、主旨、精神、原则性的条款,并加以解释法律(如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之类)”
--
FROM 106.12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