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总结热点案例,让速不让道是血的教训啊
汽车的风险预判能力不能等同于自行车吧。
一堆人汽车,不该先降速?
你开车遇到小孩路边玩耍,要不要先降速? 开车人并没有在行车道上拥有免罪券的。基本就是一个无害通行而已。
【 在 offset 的大作中提到: 】
: 而且自行车违规是主因
: 才导致“老赖”让道
: 全民声讨“老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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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讲日本法律,咱们没有治外法权。
复杂路况下,不降速,等着撞人吗? 我们国家的道路任何车都没有专属使用权,都是无害使用权。交规你要求注意观察路况,不是白讲的啊。
你不能说别人进了机动车道就白撞。那车挺行人道也能白砸吗?你是机动车道车子进去就能烧吗?
【 在 offset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些老人在转弯附近违规骑行横穿双黄线
: 啥叫无害通行?首先自行车横穿不允许骑行,且不能横穿双黄线
: 在日本不在交通路口横穿,司机都不负责任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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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不降速,应急处置逆行,你说车子不用负主要责任?
机动车是社会强势的一方,发生事故导致伤亡后果与自行车的不是一个维度的。开了机动车就需要有这根弦,觉得无法控制事故就停下来啊。唐山这个案子有啥冤的。
【 在 offset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有小孩子的社区,一般道路限速也就是二三十,超速了自然要承担责任
: 交警又没判罚司机超速
: 而是判罚司机未靠右行驶,所以主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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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诞啥?
车子到了逆行车道撞了,车子还不用负主责?
驾驶员控制不住安全驾驶,喊冤有意义吗?
【 在 offset 的大作中提到: 】
: 再说一遍,交警没判司机超速
: 司机刹车避让,导致刹停进了对向车道
: 然后以“未靠右行驶”的逆行理由判司机主责,这不是荒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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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
【 在 offset 的大作中提到: 】
: 破坏规矩的违规横穿的才是强势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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