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Re: 各位键盘老司机们,看看这超车让还是不让
maga同志不允许,说距离变了,说我说车距没变是在胡说八道。还贴了图。我也很无奈啊。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们就不许大货减个速么?自己车速稳定,大货速度波动一下,也会造成跟车距离的波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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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15.69.*
笑话,让行就是让行,啥时出来“你认可”三个字了
警察,法院才有资格说我认可。
【 在 LeoHenry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的路权就是你们所谓的让行条件 我认为可以让 就是条件许可 我认为不可以让 我就不让,实施条例添加所谓让行条件本身就是扯淡 照你们这帮弱鸡的理解,打灯前车就必须让行,可实际交警执法过程中永远都是变道全责,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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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78.26.114.*
这叫什么话?所有的法规条文都需要案例来支撑吗?如果没有案例你就不认可?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先找到一个前车违反这一条而担责的案例再来YY吧。
: 超车全责的案例不用我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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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0.*
规定是正经规定,只不过和他们想像的不一样。
只要发生事故,交警就认为不具备超车条件。
【 在 LeoHenry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交警不会参考他们列举那个傻x规定 而是变道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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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15.69.*
案例也没有,“客观”两个字法规也没有。
怎么支撑你的观点?
实施条例发布了有十几年了,一个案例都找不到的话,还是反省一下吧。
【 在 qinqi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叫什么话?所有的法规条文都需要案例来支撑吗?如果没有案例你就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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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15.69.*
我的路权,就是我认可 没啥说的
【 在 moudy 的大作中提到: 】
: 笑话,让行就是让行,啥时出来“你认可”三个字了
: 警察,法院才有资格说我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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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39.162.*
re 踩一脚刹车的事 对方万一被蓝卡车撞死了怎么办
【 在 phiinix 的大作中提到: 】
: 堵车情况下加塞你这让不让的理由成立,这种情况下不让的潜在风险可不是就修个车那么简单。。。换做我不但会让而且提早拉开空间让
:
: 【 在 zdzaba 的大作中提到: 】
: ....................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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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239.*
对对,法规条文摆在那里,有人根本就不认,当成了废话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案例也没有,“客观”两个字法规也没有。
: 怎么支撑你的观点?
: 实施条例发布了有十几年了,一个案例都找不到的话,还是反省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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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0.*
就是因为你所谓客观条件 所以实际就是废话
【 在 qinqi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对,法规条文摆在那里,有人根本就不认,当成了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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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39.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