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一个朋友的经历
明显算啊,为啥不算?
【 在 pastiglie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些送外卖的天天都有破电动车骑的飞快被撞死的,全都可以说因公?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7 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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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2.*
纯扯淡
【 在 kaz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朋友,在苏州的打工人,高级金融从业人员(法院打的标签),办事途中倒车时碰倒一个老人(因公),当时在大楼停车场外,速度极低,老人一身病,上街本就是属于潜在危险了,这一倒,成了植物人。然后,公司不愿承担一毛责任,这还是上市券商,所属苏州国资,地头蛇;老人本地人,朋友是外地来打拼的,结果搞出来一个最差的结果,基本上让老人享受了最好的医疗条件(当然也是说普通人所能享受的),每个月要支付对方10万块,老人现在60岁,这种状态可能要持续个十年八年,甚至更久,朋友已经卖了一套房,搞的差不多妻离子散。如果当时直接死了,估计一百万以内就了了。。。刚才看到一个视频,也是说,一个女司机撞倒了一个老人,因为慌乱没处理好,直接给压死了,身边人经历过这种事情以后,其实知道,对女司机来说,她这一慌乱反而可能是因祸得福。。。直接在那个微博下我想转发评论,一想算了,会被道德婊骂死。。。可是,这类事情的处理结果,真的是。。。对肇事方来说,撞坏不如撞死。。。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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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8.126.51.*
判决书贴出来看看,感觉如果证明是职务行为,承担责任的应该是券商,而且老人告的话,把券商也要带上,毕竟个人不如上市券商赔偿能力强。
【 在 kaz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朋友,在苏州的打工人,高级金融从业人员(法院打的标签),办事途中倒车时碰倒一个老人(因公),当时在大楼停车场外,速度极低,老人一身病,上街本就是属于潜在危险了,这一倒,成了植物人。然后,公司不愿承担一毛责任,这还是上市券商,所属苏州国资,地头蛇;老人本地人,朋友是外地来打拼的,结果搞出来一个最差的结果,基本上让老人享受了最好的医疗条件(当然也是说普通人所能享受的),每个月要支付对方10万块,老人现在60岁,这种状态可能要持续个十年八年,甚至更久,朋友已经卖了一套房,搞的差不多妻离子散。如果当时直接死了,估计一百万以内就了了。。。刚才看到一个视频,也是说,一个女司机撞倒了一个老人,因为慌乱没处理好,直接给压死了,身边人经历过这种事情以后,其实知道,对女司机来说,她这一慌乱反而可能是因祸得福。。。直接在那个微博下我想转发评论,一想算了,会被道德婊骂死。。。可是,这类事情的处理结果,真的是。。。对肇事方来说,撞坏不如撞死。。。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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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24.137.*
一个月 十万块 这样的依据支持从哪里来 ?
法院和社会也不是傻子吧 但也不要瞎说
【 在 kaz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朋友,在苏州的打工人,高级金融从业人员(法院打的标签),办事途中倒车时碰倒一个老人(因公),当时在大楼停车场外,速度极低,老人一身病,上街本就是属于潜在危险了,这一倒,成了植物人。然后,公司不愿承担一毛责任,这还是上市券商,所属苏州国资,地头蛇;老人本地人,朋友是外地来打拼的,结果搞出来一个最差的结果,基本上让老人享受了最好的医疗条件(当然也是说普通人所能享受的),每个月要支付对方10万块,老人现在60岁,这种状态可能要持续个十年八年,甚至更久,朋友已经卖了一套房,搞的差不多妻离子散。如果当时直接死了,估计一百万以内就了了。。。刚才看到一个视频,也是说,一个女司机撞倒了一个老人,因为慌乱没处理好,直接给压死了,身边人经历过这种事情以后,其实知道,对女司机来说,她这一慌乱反而可能是因祸得福。。。直接在那个微博下我想转发评论,一想算了,会被道德婊骂死。。。可是,这类事情的处理结果,真的是。。。对肇事方来说,撞坏不如撞死。。。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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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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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18.*
的确不太合理。不过真这样了,老人的费用到底谁出比较合理呢?让国家出?让老人家出?是不是更不合理?
所以是不是只能他自己出了。或者有个更贵的三者险来覆盖。
【 在 kaz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个朋友,在苏州的打工人,高级金融从业人员(法院打的标签),办事途中倒车时碰倒一个老人(因公),当时在大楼停车场外,速度极低,老人一身病,上街本就是属于潜在危险了,这一倒,成了植物人。然后,公司不愿承担一毛责任,这还是上市券商,所属苏州国资,地头蛇;老人本地人,朋友是外地来打拼的,结果搞出来一个最差的结果,基本上让老人享受了最好的医疗条件(当然也是说普通人所能享受的),每个月要支付对方10万块,老人现在60岁,这种状态可能要持续个十年八年,甚至更久,朋友已经卖了一套房,搞的差不多妻离子散。如果当时直接死了,估计一百万以内就了了。。。刚才看到一个视频,也是说,一个女司机撞倒了一个老人,因为慌乱没处理好,直接给压死了,身边人经历过这种事情以后,其实知道,对女司机来说,她这一慌乱反而可能是因祸得福。。。直接在那个微博下我想转发评论,一想算了,会被道德婊骂死。。。可是,这类事情的处理结果,真的是。。。对肇事方来说,撞坏不如撞死。。。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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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242.124.*
国家出挺合理的
【 在 mbx (mbx) 的大作中提到: 】
: 的确不太合理。不过真这样了,老人的费用到底谁出比较合理呢?让国家出?让老人家出?是不是更不合理?
: 所以是不是只能他自己出了。或者有个更贵的三者险来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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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kaze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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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4.16.141.*
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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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152.143.*
国家出的话,很可能又一堆人作假。因为这个事情本身很难判断。还是意外伤残险和三者意外伤残险更合理一些。
【 在 bach 的大作中提到: 】
: 国家出挺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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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242.124.*
或者如果有个人破产制度也行,但是伤者最终可能还是需要国家救助的。
【 在 mbx (mbx) 的大作中提到: 】
: 国家出的话,很可能又一堆人作假。因为这个事情本身很难判断。还是意外伤残险和三者意外伤残险更合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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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bach 的大作中提到: 】
: : 国家出挺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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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4.16.141.*
十几年前,没什么摄像头,货车撞人比较重的话,很多都再来一下的
【 在 kaze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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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朋友,在苏州的打工人,高级金融从业人员(法院打的标签),办事途中倒车时碰倒一个老人(因公),当时在大楼停车场外,速度极低,老人一身病,上街本就是属于潜在危险了,这一倒,成了植物人。然后,公司不愿承担一毛责任,这还是上市券商,所属苏州国资,地头蛇;老人本地人,朋友是外地来打拼的,结果搞出来一个最差的结果,基本上让老人享受了最好的医疗条件(当然也是说普通人所能享受的),每个月要支付对方10万块,老人现在60岁,这种状态可能要持续个十年八年,甚至更久,朋友已经卖了一套房,搞的差不多妻离子散。如果当时直接死了,估计一百万以内就了了。。。刚才看到一个视频,也是说,一个女司机撞倒了一个老人,因为慌乱没处理好,直接给压死了,身边人经历过这种事情以后,其实知道,对女司机来说,她这一慌乱反而可能是因祸得福。。。直接在那个微博下我想转发评论,一想算了,会被道德婊骂死。。。可是,这类事情的处理结果,真的是。。。对肇事方来说,撞坏不如撞死。。。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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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发自zSMTH@V191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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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