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车辆遭陌生男子攀爬,司机加速行驶致其坠亡,大家怎么看?
显然属于紧急避险,一审法官太垃圾
【 在 leolin 的大作中提到: 】
: 2019年夏天,山东潍坊六旬老人李吉孝驾车时,遭陌生人李某“突袭”,以为遇到“碰瓷”或吸毒的,他没敢停车。行驶一小段距离后,李某从车顶摔下,几天后,医治无效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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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79.13.*
就此案而言,遭遇暴力袭击、抢夺车辆,可能会导致车毁人亡,紧急避险保护的利益是驾驶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当然大于袭击者的生命安全
估计一审法官也就是类似你这种二把刀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紧急避险,损失必须小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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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79.13.*
说尔是二把刀抬举你了,尔就连4把刀都没有
不提他正当防卫,是因为被侵害者并没有意识对侵害者采取针对性措施,他只是想开车逃离,属于紧急避险的范畴
你这种水平就省省吧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三把刀都没有
: 按你的说法
: 遭遇不法侵害,那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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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okofei FROM 180.79.13.*
FROM 180.79.13.*
你要是还理解不了我就再给你举例讲讲:
比如说你走街上,迎面来个大汉抬手就给你2个大嘴巴,而且作势还要削你
你转身就跑,大汉随后就追,你惊慌之下跳入一个粪坑,终于摆脱了大汉的追击,但是溅了大汉一身屎尿
你这个就叫紧急避险,不用赔大汉的衣服,明白了不?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三把刀都没有
: 按你的说法
: 遭遇不法侵害,那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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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79.13.*
就这么说你也不懂,粪坑里吃屎去吧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需要他有意识采取针对措施
: 他作为成年人应当知道开车会对爬窗的人造成伤害
: 但是他受到了不法侵害才这样做,所以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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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0.7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