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遛狗不栓绳致狗撞车 狗主人赔偿车主7000余元
挺好的,我也养狗,但是真的超烦遛狗不拴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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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联播播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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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怕麻烦不起诉,能用法律武器打击的要坚决打击
【 在 arouz (arouz)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了法院才解决,可想而知调解是多么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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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话说的,虽然挺好,但不对,交警认定与否,不影响法院判决,交警认定的结果,法院可以不认的,虽然一般都会认,但法院有权力不认可交警的的判定,同时,民事法法院可以在没有交警认定的情况下,根据其他证据认定狗主人有过错
【 在 power11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警都未能定责还能赔,法院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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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点赞啊,法官担当,不和稀泥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话说的,虽然挺好,但不对,交警认定与否,不影响法院判决,交警认定的结果,法院可以不认的,虽然一般都会认,但法院有权力不认可交警的的判定,同时,民事法法院可以在没有交警认定的情况下,根据其他证据认定狗主人有过错
: 【 在 power11 的大作中提到: 】
: : 交警都未能定责还能赔,法院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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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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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养狗人士里九成都是低素质的,那高素质的就得自己发明很不一样的集体名称并且从实际行动到宣传声明都严格划清界限,否则和二战美国日裔或广岛居民一样,无辜也不无辜。
【 在 haicell 的大作中提到: 】
: 养狗人士里有爱狗人士,只不过被养狗人士里的低素质败坏了名声。那些低素质的应该被称为狗霸王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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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23.235.*
对啊!
【 在 vig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什么总把养狗的人称为“爱狗人士”?称作“养狗人士”才是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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