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开车接送邻居6小孩上下学,男子被认定非法营运罚3万
我说了呀,特定人的生意不算营运啊
【 在 hyhcw 的大作中提到: 】
: 搞笑啊,你解释啥了?你说说,司机和乘客之间的承运关系,是啥生意才不算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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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83.19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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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外人来买,小卖部拒绝卖给他,这就不算营业
你说的是对的
但现实中我没见过这样的小卖部,都是任何人只要花钱就卖,这就是营业了
【 在 hyhcw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道理啊,那小区的小卖部,来买东西的都是街坊邻居,虽然算是生意吧,但不算营业,所以不用交税,对吧!哈哈哈,我代表全国小卖部谢谢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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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83.19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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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如果老板能够做到只卖给特定人,那确实不属于营业,不用交税
但真这样的话,老板就亏本了,进了那么多货卖不完,老板肯定不干啊
贩毒的例子扯远了,这行为本身就属于违法了,不用管是否特定人
【 在 hyhcw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你说的不算营业的说法成立的话,全国的小卖部立马全部不卖外人,反正在小区里,也没几个外人,这样就可以不交税了,这每月能节省多少钱啊!哈哈哈,还是替全国小卖部谢谢你啊!再说个邪的,毒贩只卖给熟人绝不给陌生人,按你的逻辑,是不是不算贩毒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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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95.103.*
上海确实有这样的例子,有个旅游古镇叫七宝老街
有段时间这个古镇对镇内居民免费进出,对外面游客每人收取10元
你猜谁反对的最凶吗?是游客吗?不是,而是在古镇里开饭店的老板
按你的说法,老板们完全可以只对古镇内居民做生意,不对外做生意,还不用纳税
岂不一举两得?为何他们要吵闹呢?
【 在 hyhcw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你说的不算营业的说法成立的话,全国的小卖部立马全部不卖外人,反正在小区里,也没几个外人,这样就可以不交税了,这每月能节省多少钱啊!哈哈哈,还是替全国小卖部谢谢你啊!再说个邪的,毒贩只卖给熟人绝不给陌生人,按你的逻辑,是不是不算贩毒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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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83.19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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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举的例子是真是存在的,你上网搜索一下七宝古镇收费事件
【 在 hyhcw 的大作中提到: 】
: 哈哈哈,真能找补啊!你怎么知道人家老板卖不完啊!脑补啊!能不交税做生意,谁不做啊?哈哈哈,像你这样,幻想里?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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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95.103.*
说你你就现场表演啊?哈哈。无端造谣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可这是法生效判决里的法律说理,到你这里成屁话了?不特定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是特定的人有任何矛盾么?法盲一张嘴就露怯。
【 在 hyhcw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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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呦!这位杠精大侠,为伟大黑车事业保驾护航不遗余力啊!敬佩!你有一句说漏嘴了把,哈哈:“以营利为目的”这句才是关键所在,至于“服务对象必须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就是屁话了,黑车司机“服务”于固定人群的多了去了,比如“为固定某小区的固定几个人提供拼车接送上下班,费用日结,或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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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3.*
营业的定义就是做不特定人的生意
只有营业才需要纳税
按照三段论推理,做特定人生意的情况确实不用纳税啊
【 在 hyhcw 的大作中提到: 】
: 问题是谁告诉你,只做认识人生意不收税的?你还真把自己幻想出来的情形当成现实了!呵呵呵,现实就是,只要是生意就要受监管。什么生意不是营运这样文字游戏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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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95.103.*
那你可以合法经营班车了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营运有严格定义的,必须是面向不特定人,比如出租车或者网约车,任何人都能乘坐
: 只面向特定人的生意,不属于营运
: 我的私家车每天固定带着朋友张三和李四上班并收取车费,我的行为属于生意吗?属于,因为我收了他们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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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56.11.*
如果是公司自有车辆带公司员工上班,那确实不属于营运,不需要营运资格证
【 在 tsa300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可以合法经营班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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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95.103.*
你举个纳税的例子呢?
【 在 hyhcw 的大作中提到: 】
: 哈哈“推理”,现实中不纳税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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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9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