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发现一个新疆人高速开车的特点
实际中,变道到右侧车道并长期行驶与超车的区分比较模糊。
我上交规时老师说过一个观点很有道理,“你很难记住所有的交通法规,当记不清的时候,按照安全和通畅的原则判断”。左侧超车总体来说比右侧安全;高速从设计上就是左侧车道车速比右侧更快,所以让快车从左侧走也更合理。设想一下,一个道路只有左侧车比你快、有可能超过你,和两边都有快速的车通过,哪一个行车环境你更省心、安全?
我认为新疆人的习惯合理也符合交通法的精神。
【 在 INSTANTUSER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lz的图,就是正常并线到右车道就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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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7.137.*
不是你说了算,不要活在自己世界里。未违反限速区间的行驶速度连违法都不是,更遑论法律重点打击了。你自己愿意做梦就继续做梦。
远光提示,并不是很过分,可以理解。但是容易引起路怒,也有例子。提倡尽量避免这种不文明礼貌的行为也可以理解。不是非黑即白。我也从没有反对一切远光等行为。只是觉得虽然可以理解,但是也可能造成不满,提示一下这个现实而已。而且我从来反对恶意别车,手拉手等危险行为。
【 在 Isay 的大作中提到: 】
: 肉车才是应该重点整治的垃圾行为,
: 闪光鸣笛就是因为看前面的肉鸡菜鸟不爽了,
: 还不能表达一下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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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1.*
你都承认自己不讲理了,承认耍无赖,谩骂攻击了,还用我说啥?至于活在自己世界,以为自己忽悠下,法律也遂你意了,规则也改了,常识也发明了,那你爱做梦就去做呗?有本事拦住交警,教人家执法好么?
以自己得主观代替客观,自己认为了,就是规则就是常识,就可以强加他人,人家不理你这一套就骂街攻击,这才是极端自私,极端以自我为中心,素质低下的鸡贼。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于你这样的,讲道理是没什么用的。据我观察你确实不是装傻,你是确实没逻辑听不懂,脸皮厚爱双标又喜欢咋呼。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里,一般都比较失败。所以靠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用精神胜利法给自己加油鼓劲,来进行自我保护。一般对待弱势群体,如果他善良讲道理,大家是愿意关怀爱护一下的。可是仗着自己弱,到处鸡贼耍无赖搞双标,别人的同情心迟早会耗尽,最后就会像躲狗屎一样躲着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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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22.13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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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过肉车么?我是在问提出肉车概念的人,有谁搭理你么?你问得着我么?好笑。
【 在 rmv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是说不让别人主观定义么?所以我请教一下你该如何定义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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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找补,你自己的帖子还在,只要有人更快自己就是肉车,连是不是超速都连懒得提了,哈哈。
别人超速我根本没意见,但没有义务让,他不能撞正常行驶车辆,尽管比它慢。有什么问题么?你不要偷换概念。
【 在 Bomboner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还知道逻辑这个词呢哈 肉车不要挡路是一个问题,别人超不超速是另外一个问题,你可怜的脑容量能理解吗?
: 别人超不超速跟你有毛关系吗 你有执法权吗?处罚也是交管部门的事
: 作为一个肉车的基本素养就是靠边慢慢开去 好狗不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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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左侧超车规则,只适用于同向单车道。法盲不改变法律。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是法律法规的规则?
: 还是你自己规定的规则?
: 还是你认为交规不合理,你自己定义的这规则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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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觉得,以前讨论过,左侧不超车不能用这种,完全是浪费同行效率,增加并线次数。毫无意义,一般人都不认可,实际上,人人都用行动不认可,不信就去做三四五六环跑跑试试。
【 在 ankyh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觉得这是一个特别好的习惯吗?如果大家都遵守,开车的时候,你只需要注意左手边是不是有人超你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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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31.241.*
对啊,你多车道超车这么干么?远光鸣笛?即便有个别神经病绝大部分司机都不这么干,违章了么?整个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都是讲法定左侧超车规则的,适用于同向单车道。剪裁忽悠,都不顾基本事实和逻辑了。
【 在 hemao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 不从左边超车,为什么要开启左转向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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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连自己是肉车都不知道?
起码知道好狗不挡道吧?
慢车让快车不是常识?
下次你碰上大货也不让,一直挡着多好。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承认没有就好,承认主观代替客观就好。强加你所谓白皮猪的规则给别人,才更乱。强加规则给他人当常识,是白皮的强盗逻辑,本身就是就是毫无规则意识。正确的做法,人家白皮后代也知道是寻求共识,达不成共识的包容。你的眼睛就是尺,只要你觉得慢就是肉,这是公开的无耻。
: 【 在 FLYBBS 的大作中提到: 】
: : 没这常识,所以国内交通才这么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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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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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FLYBBS FROM 175.167.130.142
FROM 175.167.130.142
不用说啥实际,同向即有两条车道以上的道路,法定超车规则根本没有实际意义,根本也不适用。超越法律苛求别人,才是最不符合安全和通畅的原则。苛责要左侧超车,增加变道次数,增加事故风险。不管左右超都要确保安全(左侧超也不是安全责任全是被超车方的),哪边时机合适就确保安全的从哪边超,这才符合安全原则。高速公路绝大部分路段,几个车道对于小汽车限速都是一样的。不存在普遍的左侧限速高,后侧限速低得情形。
【 在 hemao 的大作中提到: 】
: 实际中,变道到右侧车道并长期行驶与超车的区分比较模糊。
: 我上交规时老师说过一个观点很有道理,“你很难记住所有的交通法规,当记不清的时候,按照安全和通畅的原则判断”。左侧超车总体来说比右侧安全;高速从设计上就是左侧车道车速比右侧更快,所以让快车从左侧走也更合理。设想一下,一个道路只有左侧车比你快、有可能超过你,和两边都有快速的车通过,哪一个行车环境你更省心、安全?
: 我认为新疆人的习惯合理也符合交通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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