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满口通行效率,路权的都是二愣子,迟早出大事
这个问题本来就没有最优解
不过都是折衷权衡
你要说只考虑安全不出事
那机动车过路口不妨下车推行
【 在 Tornado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老司机越来越小心,越开越害怕,从来都是防御性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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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KYOCERA TORQUE G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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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21.164.*
路权和防御性驾驶也不矛盾
【 在 Tornado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老司机越来越小心,越开越害怕,从来都是防御性驾驶
: --
: 修改:TornadoChen FROM 223.104.41.*
: ...................
--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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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75.167.146.44
现在的路权概念就是各方妥协的最优解,楼主说的无非就是丛林法则的委婉表达而已。
【 在 bbcc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所有交通参与者都100%遵守交规就好了
: 问题就是有些人在很多情况下,不是避免,而是客观上促进了事故。事故的双方,一方是避免,另一方是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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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12.84.*
现在的路权概念就是交通参与各方妥协的最优解,楼主说的无非就是丛林法则的委婉表达而已。
【 在 garfieldk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问题本来就没有最优解
: 不过都是折衷权衡
: 你要说只考虑安全不出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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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112.84.*
不需要路口,也可以自由地逆行和穿插,象风一样的汉子!
【 在 vwvwvw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怕路口的电动车
: 无敌的存在
: 【 在 Tornado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
--来自微微水木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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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38.*
法律的社会职能就是引导各类社会活动有序进行,保障公民权利
对于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包括违反交通规则,但是对于机动车司机有惩罚的制度,而对非机动车呢?基本上99%的非机违章行为不会受惩罚,久而久之就出了车祸
【 在 newssmth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的路权概念就是各方妥协的最优解,楼主说的无非就是丛林法则的委婉表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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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57.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