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借车给人后,酒驾身亡,车主为何要担责?
正解,车主只有存在主观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主观过错就是你明知他不适合驾驶车辆,比如知道他已经喝酒了,知道他没驾照,知道他吃了安眠药,等等
【 在 infaith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他喝酒了,你还借车,你有责任。其它情况下,车有交强险,你就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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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38.35.*
借车的时候驾驶人已经渴酒了才担责,或者车主明知道借车是为了去喝酒才会担责(能想着叫代驾的人压根不会借车去喝酒)。如果借车去办别的事,办完顺道喝了个酒,车主无责。
【 在 laut 的大作中提到: 】
: 借车人有驾照,正常成年人
: 明显不合理的这种规定是出于什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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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3.11.*
【 在 shellwei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借车,司机喝了酒也没办法酒驾
这种无a则无b的必要条件逻辑,不是刑法思维,甚至日常生活中用这种思维都会引起很多矛盾,比如打碎个鸡蛋,需要赔一个养鸡场.
刑法的思维是有a则有b的充分条件逻辑。借车给他人,和他人出车祸,不是(充分条件)因果关系。酒驾和出车祸才是因果关系。否则按必要条件这个逻辑,借车需要对车祸负责任,那卖酒的也需要对车祸负责任了。
当然,机动车致人伤亡,机动车主须和直接加害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这是法律的特别规定,而不是因果关系带来的责任,法律没规定卖酒的人承担责任,所以卖酒的人就不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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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2.233.*
赞严谨
【 在 lailuotalie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无a则无b的必要条件逻辑,不是刑法思维,甚至日常生活中用这种思维都会引起很多矛盾,比如打碎个鸡蛋,需要赔一个养鸡场.
: 刑法的思维是有a则有b的充分条件逻辑。借车给他人,和他人出车祸,不是(充分条件)因果关系。酒驾和出车祸才是因果关系。否则按必要条件这个逻辑,借车需要对车祸负责任,那卖酒的也需要对车祸负责任了。
: 当然,机动车致人伤亡,机动车主须和直接加害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这是法律的特别规定,而不是因果关系带来的责任,法律没规定卖酒的人承担责任,所以卖酒的人就不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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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04.71.*
不一定
如果受害人的赔偿保险不能完全覆盖,驾车人也没有赔偿能力的话,车主是要负连带赔偿责任的
【 在 infaith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他喝酒了,你还借车,你有责任。其它情况下,车有交强险,你就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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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55.135.*
人家说的是车主无责的情况,车主只需要出交强险,连商业险都没有义务出,更没有连带责任。
【 在 blueinkk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一定
: 如果受害人的赔偿保险不能完全覆盖,驾车人也没有赔偿能力的话,车主是要负连带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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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SM-S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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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henjy FROM 114.254.3.*
FROM 114.254.3.*
这是老黄历了。
【 在 blueinkk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一定
: 如果受害人的赔偿保险不能完全覆盖,驾车人也没有赔偿能力的话,车主是要负连带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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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149.222.*
我学交规的时候,老师是这样说的,说这样是为了保护受害人。。。
【 在 infaith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是老黄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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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9.155.135.*
看谁不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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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246.155.*
老师不想借给你车
【 在 blueinkk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学交规的时候,老师是这样说的,说这样是为了保护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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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149.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