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考虑责任年龄,从客观层面看,小学生和儿童的死亡是存在因果关系的。从主观层面,小学生没有主观故意,此外,小学生是正常骑车,并未任意变更行车路线或高速骑车,具有合理性,而儿童是突然变向加变速,小学生无法及时预判,所以小学生不存在过失。个人认为可以定性为意外事件,但民事还是要由小学生的监护人去赔偿受害人一定损失。
【 在 superb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求教各位大神,这种责任判定怎么算,骑车也不快,小孩突然横向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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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家园一社区,一个小学生骑自行车在小区内撞到一个2岁孩子,目前被撞儿童抢救无效死亡。
: 附件(490.2KB)
https://static.mysmth.net/nForum/att/AutoWorld/1944: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X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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