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所谓过斑马线下车推行这个交规,算是最没脸面的了
如果有行人,转身面向过马路方向,当然早早看得见啊
如果自行车骑行者,下车做推行状,也能早早看得见啊
上面两种过马路的也能进行观察确认
防不住的是这一秒还在直行,下一秒就直接切进人行横道的
【 在 datongthu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给谁特权,而是你不知道来不来行人啊,所以就降速度,实际上,现在的尤其北京
: 望京的,根本不降速,行人来了也不降速。
: 不是说给自行车降速,而是看见斑马线就得降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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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8.117.*
路口非机动车正常骑行过,为什么要推行?
推行的说是非机动车在马路中间借人行横道横穿的时候要推行。
【 在 freynew123 的大作中提到: 】
其他的交规遵守率有个50%以上,这条能有1%就不错了
早晚高峰繁忙路口,你敢推车走,教官不得把你揪出来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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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1.48.63.186
啥叫不行?
非得没有任何人受伤才叫行?
规则是为了减少损失,而不可能完全避免损失。
按你的说法,无论怎么弄,都有人死,那干脆都随便干得了。
你先定义啥叫不行吧。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就没看我的回复吧。
: 我已经给你举例了,减到0都不行,还能怎么减速?
: 如果你理解不了这个,就当我放了个屁,别理我了。我认了,我是傻x行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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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20.*
被你带沟里面去了。
你就是呆在那不动也可能人撞伤去死了,按你的意思,就什么规则不要了?
自行车的人,当然我也是要求他慢行的。这和要求汽车减速,又不冲突。
按你的意思,因为我慢他快他也死了,所以不如我就干脆也快,【 在 alou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有行人,转身面向过马路方向,当然早早看得见啊
: 如果自行车骑行者,下车做推行状,也能早早看得见啊
: 上面两种过马路的也能进行观察确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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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44.20.*
减速了,旁边的电动车自行车一拧把,撞了。谁的责任?
规则要保护遵守规则的人,如果遵守了规则仍然要承担别人的行为导致的损失,就是不行。
同时,交通规则要保证在排除失控等意外因素的情况下,在所有交通参与者的行为均合规且可控,没有任何一方违规时,不会导致损失。做不到就是不行。
如果所有人都遵守规则,所有的交通行为都在行为人的控制下,仍然产生了交通事故。这样的规则就是不行,有和没有一个样。
【 在 datongthu 的大作中提到: 】
: 啥叫不行?
: 非得没有任何人受伤才叫行?
: 规则是为了减少损失,而不可能完全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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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oo7894 FROM 124.115.64.*
FROM 124.11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