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这个事故怎么划分责任?
如果路口没有任何让行、先行标志,也没有信号灯,这种情况在德国肯定是小汽车全责,让右原则。 我国道交法也有类似规定,第五十二条,但是在让右原则下面紧接着又有一条,转弯让直行。。 转弯让直行和“让右”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明显冲突。 这种判罚应该是遵循了前一条,前一条覆盖不了的情况后一条补充。
【 在 HYNOS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警公众号看的,上面说小汽车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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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90.187.77.*
规则本身不会冲突。合理的解释是,让右原则是指十字路上双方都是直行的情况。 这里是丁字路口,遵循转弯让直行才对
【 在 gemini (狗百岁)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路口没有任何让行、先行标志,也没有信号灯,这种情况在德国肯定是小汽车全责,让右原则。 我国道交法也有类似规定,第五十二条,但是在让右原则下面紧接着又有一条,转弯让直行。。 转弯让直行和“让右”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明显冲突。 这种判罚应该是遵循了前一条,前一条覆盖不了的情况后一条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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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HYNOS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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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6.62.*
理解正确!
【 在 HYNOS (原来是谁谁) 的大作中提到: 】
: 规则本身不会冲突。合理的解释是,让右原则是指十字路上双方都是直行的情况。 这里是丁字路口,遵循转弯让直行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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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gemini (狗百岁) 的大作中提到: 】
: : 如果路口没有任何让行、先行标志,也没有信号灯,这种情况在德国肯定是小汽车全责,让右原则。 我国道交法也有类似规定,第五十二条,但是在让右原则下面紧接着又有一条,转弯让直行。。 转弯让直行和“让右”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明显冲突。 这种判罚应该是遵循了前一条,前一条覆盖不了的情况后一条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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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212.*
让右原则是不分丁字路口和十字路口的。 转弯让直行这条是很有问题的,应该是当初我们在抄欧陆标准的时候根据朴素的思维加上的,德国交法就没有这一条。
【 在 HYNOS 的大作中提到: 】
: 规则本身不会冲突。合理的解释是,让右原则是指十字路上双方都是直行的情况。 这里是丁字路口,遵循转弯让直行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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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90.187.77.*
不管规则怎么解释,于情于理来说,岔路支路理应让行主干路。
【 在 gemini (狗百岁) 的大作中提到: 】
: 让右原则是不分丁字路口和十字路口的。 转弯让直行这条是很有问题的,应该是当初我们在抄欧陆标准的时候根据朴素的思维加上的,德国交法就没有这一条。
: 【 在 HYNOS 的大作中提到: 】
: : 规则本身不会冲突。合理的解释是,让右原则是指十字路上双方都是直行的情况。 这里是丁字路口,遵循转弯让直行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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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6.62.*
如果理解为非机动车先直行过马路,再向前走,那就怎么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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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82.*
横穿马路更是全责了呀
【 在 muma007 (muma007)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理解为非机动车先直行过马路,再向前走,那就怎么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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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右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4项: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在进入路口之前应该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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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82.*
无红绿灯斑马线撞人是司机全责。机动车在经过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时,应当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绝对是司机全责。除非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但也只能根据行人过错程度适当减轻司机方责任,司机还是要承担部分责任。
这个地方就属于没有红绿灯和斑马线
【 在 HYNOS 的大作中提到: 】
: 横穿马路更是全责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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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82.*
请注意——停车瞭望!!!
【 在 muma007 的大作中提到: 】
: 让右原则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4项: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在进入路口之前应该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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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