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其实我觉得机动车和行人及非机动车责任权利对等也可以。
但不能光让行人付出生命代价,机动车闯红灯、超速、酒驾等明显主观违规行为造成行人死亡,应该按照故意杀人处理。
【 在 rd07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沪一男子电动车闯红灯被跑车撞飞,致数十万车损!交警判定电动车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Jul 5 06:23:59 2023), 站内
:
: 在这里判闯红灯的全责,并不表明通行权高于路人生命权
: 只是表明绿灯一方通行权高于红灯一方
: 你说的这个结论,只有非常极端的例子才能支持
: 比如,路人因突发疾病或者事故躺在路中间无法行动,这时车辆为了自己的通行权直接压过去
: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 关于你最后的通行权的问题太有意思了,难道你认为司机的通行权比行人的生命权还高?
: :
: :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 ...................
: --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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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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