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今天遇到个SB女人
法盲当然认为别人是呆子。你就说交警有没有法律解释权就完了。
【 在 frankyang926 的大作中提到: 】
: 书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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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压线看车轮。
【 在 Vdata 的大作中提到: 】
: 两方都不贴边的话,后视镜过中线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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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止状态,不是只有停车才具备。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停车的一方无责,但本案双方都没停车,楼主把静止叫做停车,偷换了概念,在我看来双方都在行驶中,那当然越线行驶的一方负全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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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丁堡交警,不要以常理来分析……毕竟能被某大虾一人全歼一层楼,全国还叫好的绝无仅有。这战斗力和人缘都是千年一遇的级别。
【 在 deepwl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那个大队的?我要举报,你该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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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abella FROM 124.6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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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停车一词在道交法中并无你这样的默认理解,也就是“刹车停止显然不属于停车”。仅举一例就可说明。如: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这里的停车不能是刹车停止么?需要关闭发动机?驾驶位无人?
观点无所谓,但要有脑子。没脑子也无所谓,但不要像某交警似的,显摆我没脑子我骄傲,行么?
【 在 wangsxy 的大作中提到: 】
: 刹车停止显然不属于停车,和路边停车发动机启动着驾驶位有人,和同状态驾驶位无人,和同状态发动机没启动等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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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造成事故方的行为和事故的因果关系。具体案例具体分析。我有一个案例,交警认为没有技术手段判断谁动谁静止,双方都在线内(车道较宽),认了同责。
【 在 Vdata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后视镜碰到怎么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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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脸行么?自己没越过中心线,就可以放心冲过去,符合道交法要求确认安全后通过的法条么?有这么公然鼓励违法行为的交警么?公然抹黑交管机关,是什么行为?还好意思说理据?他个人不要脸是对谁都有好处的解释……
【 在 Red8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海交警是有前提的下结论,有理有据。我不知道他错在哪了?
: 明显很多人没有理据的情况下攻击他,说他丢上海交警的脸、要他下岗的,你们讲理讲过人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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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怎么认为有意义么?法理,依据都没词了,还嘴硬。
【 在 jiu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像就是个书呆子,还是个读法律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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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算个p,就是欺负别人维权成本高而已,别说啥起诉了,就是到了行政复议都马上文明讲理了。交管大爷常年霸占行政诉讼败诉榜首位,所以才越来越规范,依据法理执法。为啥说和稀泥?那是被教育的,生效判决根本就没几个能全责的,所以交警一般倾向分担责任。法盲骂骂咧咧有个p用,感情任性执法人家也不会去告你……
【 在 jiu 的大作中提到: 】
: 书呆子碰到交警会吃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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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反正你们这种人整天胡扯,被证明错了也脸不红心不跳继续扯……
否则我要不是律师,你杀档么?
交警交裁,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且,被骂和稀泥的不也是交警交裁么?
【 在 jiu 的大作中提到: 】
: 律师当然希望大家都去打官司呀。
: 交警就是根据的判断来断案,也没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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