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传票这事,能这样主张吗?
理性的人,不多呢。
十大那个,就是被撞的拎不清,要走诉讼。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社会现实就是绝大部分交通事故都是选择依据交裁,直接理赔,都省事儿,节省精力,免得纠纷,基本没人去主张替代交通费。如果超出这个现有认知,那就大概率产生纠纷,付出时间精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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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07.131.*
只有油费的主张有采纳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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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6.96.*
打车是可以的,前提是合理,你说你从平谷每天开车到大兴机场去上班就很合理。你说去望京上班就不合理了,因为你可以打车到俸伯然后坐地铁更方便。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在转述某些反对我的法盲们的观点。他们认为不应该支持打车,只支持公交地铁。
: 你要是不同意这些观点应该去回复他们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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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71.183.*
擦
如果打车费都支持
那我肯定打最贵的7座商务车
虽然我就一个人上下班
【 在 zhangku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实践中,不做扣除的是主流。
: 支持合理扣除的,也有。
: 罚官自由裁量,合理扣除的实例:关于高速费,该院认为该费用并非必然产生的费用,假使案涉车辆没有因本次事故受损,张明亮自行开车上下班也要产生该费用,故对该费用不予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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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203.*
需要合理费用。
具体,由罚官自由裁量。
所以,高消费有风险。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擦
: 如果打车费都支持
: 那我肯定打最贵的7座商务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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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07.131.*
打车是合理的,一个人打个七座商务车是不合理的。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擦
: 如果打车费都支持
: 那我肯定打最贵的7座商务车
: 虽然我就一个人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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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3.122.161.*
不会给你留这么明显的漏洞的。我国的立法精神都偏向于压缩干系人的司法成本,不铺张浪费。
比如虽然支持租车,但是你租库里南是不被支持的。我甚至怀疑即使被撞的车本身就是库里南(自用),然后这期间去租同样的库里南,我猜发管都不会支持的。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擦
: 如果打车费都支持
: 那我肯定打最贵的7座商务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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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9.212.*
民事的总原则是:损失填平。
不支持任何一方从中获利。
只有gdp增加。
【 在 sy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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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当然可以
额外的支出,他本身开车就要花钱,这些钱不属于额外支出
【 在 sy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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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39.2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