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总是觉得其他社会参与者,完全无违法之虞的行为,妨碍了自己,这是谁的错呢?
其次,早就普及过,我囯现行交规,对于小型汽车,三个车道没有任何不同,早就取消了所谓行车道,超车道之类毫无卵用的玩意儿,仅有大型车辆不能长时间使用左侧车道的规定。
最后,我从来没有说过越慢越安全。也明确手拉手是危险行为。而且,保持车距是法规明示,开100要遵守,开120也要遵守,根本与话题无关。其他我没说的话最好不要发明出来按我脑袋上再大加挞伐,这很无聊。
【 在 vta 的大作中提到: 】
: 肉车的必要特点就是妨碍别人行驶,如果三车道前后一公里无车,在最外道开得慢谁会说他是肉车呢?
: 我没参与讨论你说的就一辆车的情形,我认为如果不影响其它车行驶,那就不是肉车
: 只看速度也不是越慢越安全,很多时候提前一脚油门,距前后车100米的地方超过安全的很。如果肉着就三辆车聚一起,危险增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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