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成都小区内压死小孩的案子
【 在 S030371 的大作中提到: 】
: 吃人血馒头
: low
:
又不是直接利益相关,谁买,在哪买我都不关心。
就是提出一种解决的办法而已,是否可行自己考虑好做决定。
你自己觉得low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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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7.251.*
只要有可能发生事故,就一定会发生事故。
我们小区人车分流。车是不进小区的。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单元门口是窄路,路对面是停车位。
: 小孩在路中间蹲着玩。
: 车主从停车位开车出来,然后右转开出去三米,把小孩压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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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40.216.*
全责没问题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单元门口是窄路,路对面是停车位。
:
: 小孩在路中间蹲着玩。
: ...................
--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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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1.*
不管经过咋样,司机不能以没看到为理由来开脱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 车主先上的车,在车里抽烟看手机啥的,然后小孩才出门到路上。
:
: 不过小孩离车其实还是有点距离的,车主居然完全没看到。
:
#发自zSMTH@LNA-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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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38.*
我记得以前有一个就判了司机无责的。因为完全观察不到。现场反复考证过的。不过那个是司机行径中,进小区的时候好像。
这种才刚开出不久,责任肯定是逃不了的。
唯一可以掰扯的是全责还是主责而已。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和归咎于违反哪个具体规定无关。不说起步,那“说驾驶机动车在居民小区内行驶时未注意观察路况避让行人导致……”也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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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4.145.13.*
小区里,行进中的汽车撞死人还能完全无责,确实罕见
【 在 Eldo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记得以前有一个就判了司机无责的。因为完全观察不到。现场反复考证过的。不过那个是司机行径中,进小区的时候好像。
: 这种才刚开出不久,责任肯定是逃不了的。
: 唯一可以掰扯的是全责还是主责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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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1.226.154.*
好像是进小区的时候。还是出小区?忘了。反正有杠的。好像是老人突然倒地吧。所以是突然就处于他的盲区了。由始至终他都没办法发现。一开始也是判有责,后来反复去验证,证实确实没办法。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小区里,行进中的汽车撞死人还能完全无责,确实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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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4.145.13.*
这是碰上了负责任的警察,还亲自开着他的车去现场做实验验证
【 在 Eldo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像是进小区的时候。还是出小区?忘了。反正有杠的。好像是老人突然倒地吧。所以是突然就处于他的盲区了。由始至终他都没办法发现。一开始也是判有责,后来反复去验证,证实确实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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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01.226.154.*
FROM 101.226.154.*
按交通法,在这种小区道路,车是借道行驶,行人永远优先。所以车就必须让人,出了事故车至少是主责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交通法的话,这条道路限速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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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49.7.236.*
小区内本来就不属于公共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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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165.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