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请教关于一个小事故的具体责任
你这是纸上谈兵钻牛角尖里去了
【 在 HYNOS 的大作中提到: 】
: 见了鬼。能容纳 2 车并行的道路,前面有一个肉,后面就都不能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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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4.6.*
都在非机动车道吗
B的责任
【 在 mks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家都在辅路,都是顺行同向行驶,开始时共享单车A在左在前,电动自行车B在右在后,但电动自行车B比共享单车A快(速度约20km/h或更慢),共享单车A向右拐,可能碰到了电动自行车B的左后侧或后侧(绝对没...
- 来自 水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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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5.129.7.91
戴着老花镜翻着法条一页页找规定的那个人不是我
【 在 carcarnal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是纸上谈兵钻牛角尖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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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217.179.*
请教一下,如果这两个车都是摩托车在同一个机动车道,这样相撞,是转弯的责任还是超车的责任?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再强调一遍,非机动车没有变道一说,整条非机道都是非机的车道
: 任何超车行为都属于同车道内超车,是不允许的,当然机动车也不允许同车道内超车的
发自「今日水木 on 23013RK7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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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127.72.*
超车的责任,同一条机动车道内需要依次通行,不得超越前车
即使两车不在同一车道,仍然是超车的责任,不得超越正在转弯的车辆
【 在 yzhcomp 的大作中提到: 】
: 请教一下,如果这两个车都是摩托车在同一个机动车道,这样相撞,是转弯的责任还是超车的责任?
: 发自「今日水木 on 23013RK7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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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01.226.143.*
FROM 101.226.143.*
多谢!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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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车的责任,同一条机动车道内需要依次通行,不得超越前车
: 即使两车不在同一车道,仍然是超车的责任,不得超越正在转弯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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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23013RK7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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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8.51.*
右转弯时不需要伸手示意吗?如果不伸手示意撞上右后方直行自行车是谁的责任?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左转时给机动车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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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3.91.179.*
楼主的示意图里那是一个丁字路口,A右转。这种情况下你仍认为B全责?A至少应该注意观察并伸右手示意。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B全责,非机动车需依次顺序通行,不得超越前车
: 如必须超越前车时,需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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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3.91.179.*
右转弯一般不用示意,因为右边没有车道了,不会和其他车辆发生冲突,发生事故右后方直行自行车全责,非机动车应当依次通行,不得超越前车
【 在 helicopter16 (helicopter16) 的大作中提到: 】
: 右转弯时不需要伸手示意吗?如果不伸手示意撞上右后方直行自行车是谁的责任?
: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 左转时给机动车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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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120.*
是的,路口禁止超车,B全责
【 在 helicopter16 (helicopter16) 的大作中提到: 】
: 楼主的示意图里那是一个丁字路口,A右转。这种情况下你仍认为B全责?A至少应该注意观察并伸右手示意。
: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 B全责,非机动车需依次顺序通行,不得超越前车
: : 如必须超越前车时,需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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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