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这件事大家觉得谁有理
还有个意难平,C本罚分D本吃药,A-P用一个本就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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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9.89.*
【 在 haodage 的大作中提到: 】
: 嗯,挺好的
:
我一个常年零分的,看见那些买卖分的就嫉妒。觉得要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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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9.89.*
不用嫉妒,人各有命
【 在 zyzx77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一个常年零分的,看见那些买卖分的就嫉妒。觉得要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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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2.129.0.*
用多个本的话有的人一个周期就有24分甚至36分可以扣了,对只有12分的司机又不公平了
【 在 zyzx77 的大作中提到: 】
: 还有个意难平,C本罚分D本吃药,A-P用一个本就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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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95.37.*
与我写的第 3 点自相矛盾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这件事大家觉得谁有理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Apr 13 21:08:26 2025), 站内
:
: 这不是bug,而是规定只要有准驾车型出于非实习期,就可以学法减分
: 【 在 HYNOS 的大作中提到: 】
: : 整理一下规则应该是这样:
: : 1,不管几种准驾证照,不管取得时间,只要其中一个证照在实习期,就统一按实习期管理;
: : 2,实习期(管理期间)内,不区分实际驾驶车型,只要扣分达到 12 就吊销最近取得的准驾证照。
: : ...................
:
: --
:
: ※ 来源:·水木社区 mysmth.net·[FROM: 183.19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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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217.179.*
不矛盾,所有车型均处于实习期时,不允许使用学法减分功能
但只要有至少一个车型不在实习期,就可以使用该功能
【 在 HYNOS 的大作中提到: 】
: 与我写的第 3 点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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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95.37.*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用多个本的话有的人一个周期就有24分甚至36分可以扣了,对只有12分的司机又不公平了
每个本对应的车型不同啊。我开个摩托闯禁行太多扣到吊销驾照,就不让我开不禁行的小轿车 ,也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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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29.89.*
那没办法的,不管改成什么样都会有人觉得不合理的,所以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规则
【 在 zyzx77 的大作中提到: 】
: 每个本对应的车型不同啊。我开个摩托闯禁行太多扣到吊销驾照,就不让我开不禁行的小轿车 ,也不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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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83.195.37.*
这是系统的设定。现在讨论的是这个设定是否存在 bug 属性。
从事例来看,显然存在 bug:
只要有一个准驾车型处于实习期,就把该驾驶员列为实习期;既然已经列为实习期了,就不应当存在你说的第二句。
在这个事件里面,在“满 12 分就撤销驾照”这一点上,是按照实习期来管理的;
但是在“是否允许学习减分”这一点上,却是按照非实习期来管理的。
自相矛盾。
当然我相信这种矛盾不是设计者缺心眼,而是bug 疏漏。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矛盾,所有车型均处于实习期时,不允许使用学法减分功能
: 但只要有至少一个车型不在实习期,就可以使用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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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YNOS FROM 183.217.179.*
FROM 183.217.179.*
一码归一码
该注销注销
他该投诉投诉,让你们优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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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8.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