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俺对规定的理解,应该是无驾照开报废车的主责,因为无驾照开报废车处罚力度比闯红灯大得多,也就是说过错严重得多,但如果按当事人行为对事故的作用来说,就是闯红灯主责,综合来看应该是应当是对等责任,如果再考虑到闯红灯的是非机动车的话,那就应该是无证报废车主责。不知道各位大佬什么意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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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综合一下啊,是不是认电动车主责,还认他非机动车的话,送货车没交强险,所以要赔钱是一万二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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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没有脚蹬子,撞得倒不严重,肌肉拉伤,一个礼拜出院,医药费用两万吧。
报废车是超市送货车,自然没有交强险。
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下来,调解的话费用咋分?
假设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五五分责。
我的想法是,一万二的交强险范围,报废车出,剩下八千俩方按事故责任再五五分责。
无证加报废,会不会成为事故责任划分的砝码?我猜不会,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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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eixiao135 FROM 60.25.13.*
FROM 60.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