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责赔肯定没问题,谁的责任谁负责这肯定是合理合法合情的。
但是我觉得过于天价的赔偿对于普通人的出行权确实是一种侵害。因为全责未必是故意的,比如追尾即使精力集中也不一定百分百能避免。这种情况下200万三者能陪下来当然最好,如果200万三者都赔不下来,那上多少合适呢?总要有上限啊。那要真撞个古董,价值1个亿怎么整。我觉得这部分确实应该平衡一下。公司都是有限责任的,难道保险必须上几个亿才能上路吗?
【 在 tsa300 的大作中提到: 】
: 借口是对方车太贵,不应该开到街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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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adminking FROM 114.25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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