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lsco 的大作中提到: 】
: 即使这个女孩躲过去了,下一个路口的快递小哥呢?,快递小哥躲过了,某个开车的高知的呢?只要没躲过这个杀人魔的毒手的,都是自己没观察吗?
: 他醉酒开车就是来杀人的。不管你是不是司机,喝成这样开车直接崩就完事儿了。
: 女孩被撞可惜,快递小哥被撞就不可惜还是高知被撞不可惜?纵容这样的人开车,就得死人。
不赖。责任是跑不掉的。
但是,自己的安全,不能建立在别人守法的基础上,尤其不能自己违法,还要求别人守法。
那个女孩,在汽车通行中,人行道肯定是红灯。即使无灯人行道,也应该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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