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警察明显在胡扯,行人明显够不上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动机根本不成立。
有人说司机要故意伤害应该踩油门压,而不是慢慢倒车。
按照同样的逻辑,行人想故意损坏应该找大锤或板砖,而不是肘击。肘击导致物损明显属于意外,最多算过失。
【 在 xingtianwai 的大作中提到: 】
: 一,所谓故意损坏公私财务罪要有故意动机,行人若有故意损毁动机,怎么会只有一下拍打,只拍一下证明无故意损坏动机
: 二,最关键的事实是玻璃上的裂纹很有可能是旧伤。99.9999%的车用玻璃仅用手是打不裂玻璃的。如果用手打裂,那真是奇迹了。
: 三,司机乱按喇叭是为无礼,明知有人还倒车碰上是为无仁,明知无理还倒打一耙是为无智,小姐姐来了之后还满口谎话是为无耻。司机不仅危险驾驶,而且故意伤害,而且他的话没有一句可信的,还涉嫌以旧伤故意诈骗和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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