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要看整个过程全文
死的如果是开头在前面拦车的,那可能真能够上故意杀人
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16日,被告人孙睿应约无证驾驶套牌为浙b×××××的保时捷cayenne小型越野客车携女友自上海欲至本市g+酒吧参加聚会。当日23时40分许,被告人孙睿携女友为寻找酒吧而驾车沿本市西湖区保俶路由南向北行驶,当车行至少年宫西门停车场附近倒车时,车尾与停于道路东侧非机动车道上由被害人王某乙夫妇无证经营小吃的手推车摊发生碰擦,引发纠纷。被害人王某乙要求被告人孙睿下车查看,孙未下车并趁机驾车朝北继续行驶。因找酒吧,被告人孙睿驾车经前方路口又折返沿保俶路由北向南行驶。时至23时45分许,当车行至保俶路澳门豆捞店附近路段时,被被害人王某乙发现将车拦停于距前方人行横道线北侧停车线7m处的机动车道内,被害人王某乙的妻子王某甲见状站在被告人孙睿驾驶的车辆右侧前方阻止该车前行,王某乙随即至该车驾驶室左侧前车门处敲窗坚持要求孙下车处理纠纷,孙欲赔款了事但拒绝下车。在僵持中,被告人孙睿为驱离拦于车辆右侧前方的王某甲而强行驱动车辆,采用“点刹”(踩下油门再踩下刹车)缓速前行的方法3次对王某甲进行顶逼,以迫使王某甲做出避让。被害人王某乙见状即抓住该车驾驶室左侧前车门把手并拍打车窗要车停下。围观群众戴某见状也抓住该车左侧后车门把手拍打车窗要求车辆停下。王某甲被顶逼后,避让至车辆右侧并抓车右侧反光镜壳,被告人孙睿趁拦在车辆前方的王某甲已避让至车头右侧,前方无人之际,随即向左侧打方向加速驶离该处,继而又向右侧回正方向继续加速前行。期间,旁观群众戴某见车加速前行便放开了车门把手,被害人王某乙未放手并随车追跑。由于车速过快,被害人王某乙随即被车辆拖行,当车行驶至距人行横道线南侧约11.1m时,王某乙被摔倒在该保俶路中心绿化隔离带西侧路面,因头部遭受挤压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乙系头部遭受巨大钝性外力挤压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另查明,事发后约20分钟左右,被告人孙睿与其女友因找酒吧再次驾车路经事发地,后至酒吧参加聚会。次日凌晨零时40分许,公安人员在本市环城西路庆春路口南侧的g+酒吧附近查获涉事车辆。当日凌晨2时15分许,公安人员在对涉事车辆勘查时,将前来该处的被告人孙睿抓获。
案发后,被告人孙睿的亲属经与被害人王某乙的亲属协商,已就民事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 在 thulld 的大作中提到: 】
: 百度了一下,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是不存在主观故意,比如看到前边有个人你故意去撞他这种就不算交通肇事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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