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是“法”无明文规定!对应为法律上不认可为车道的就不算车道。“可行”是说你可以做一件事,不是说其他人,甚至法律规定都要去配合你。“交替通行”可不是你一个人去做就行了。
法律不保证车道每时每刻都能有效通行。车道就是车道,车道还在,就没有减少。想要算车道减少就要有标志或标线表明。
“无灯路口”是个俗称,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而不是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你一定要把蓝色的灯和不亮的灯算交通信号灯也没什么意义。这些颜色的灯没有法律规定,也无法控制路口交通。
类比之前请搞清楚你所类比的对象的内在逻辑是什么。不要觉得换了几个词就叫类比了。
【 在 casaba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无明文禁止即可行 那不能通行的车道就不是可以有效通行的车道 即可视为车道减少 符合拉链通行的条件
: 你自己的逻辑还真是前后矛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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