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是你自己的理解 拿不出对应的法律条文 还讲解得挺来劲儿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注意是“法”无明文规定!对应为法律上不认可为车道的就不算车道。“可行”是说你可以做一件事,不是说其他人,甚至法律规定都要去配合你。“交替通行”可不是你一个人去做就行了。
: 法律不保证车道每时每刻都能有效通行。车道就是车道,车道还在,就没有减少。想要算车道减少就要有标志或标线表明。
: “无灯路口”是个俗称,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而不是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你一定要把蓝色的灯和不亮的灯算交通信号灯也没什么意义。这些颜色的灯没有法律规定,也无法控制路口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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