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大雨,7点40分左右,工人体育场北路西向东工人体育场公交站,一辆牌照京AFQ7699的volvo越野车,高速通过公交站台,溅起一人多高的水浪,站台下等车的十余人,大多是老人,被泼了满身的水。
车辆通过后毫不停留,前面是新东路路口红绿灯,在红绿灯前停下。我们冒雨跑过去,向司机声讨。女司机下车后,理直气壮的说,自动驾驶,她也没有办法,只能表达下歉意。
求助:
1、车行进路线,为公交车道,无其他车辆,所以volva才能高速通过,造成泼溅行人。行人是否可以追索损失,适用交通法规吗?
2、volva自动驾驶真的能在这种路况下进行?就算可以,也不是违章的借口吧,希望自动驾驶的业内人员给个说法。
3、车辆高速通过站台时不可能随手拍下来做证据,好在现场人数较多,站台上也有维护秩序的志愿者。求助相关人士能扩散,对这种行为批判下。
已打110、122。
本来想报122,按交通肇事上报,122称不属于他们管理范围。
110只能记录,因为不在现场,也没有证据,只能等调查回话。
有些后悔,应该当场硬杠,叫110直到出警到现场的。但当时雨很大,我也着急有事儿,很无奈。
愤恨的是女司机完全无悔改歉意。实际上如果真是无心过失,没注意到公交车道和行人出错了,也不至于上纲上线。换我犯错,会直接折返站台,主动道歉,并赔偿下衣物清洗损失吧。
希望水木版友做自媒体或者微博的,可以扩散下给予谴责,需要更多视频和现场情况的,可以私信我。也只能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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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ideal75 FROM 221.21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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