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查了一下,没有撤销还有滞纳金,就去楼下交警队询问,被告知,申诉已通过,人手不够,还没有录入系统,也就是说申诉成功,罚款撤销
半个月前吧,有天骑电动车路过交警队附近。此处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有围挡隔离,非机动车道大概两辆电动车勉强并排的宽度,大概三十米左右,远远看非机动车道一团人停着,于是借用机动车道。经过的时候发现有几个逆行的,还有听写的,十几个人把路堵死了。再往前,原来交警在查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
有事着急走,就没掰扯,提供身份证号码,开单子,准备回头申诉。当时已经有人跟交警吵起来了,因为非机动车道没法走。其实那些人就是看到交警才不敢上前导致的拥堵。有个交警还说拥堵应该等待,不是占用机动车道的理由
一个星期后又路过这个交警队,直接去申诉,写了理由,明确了借用机动车道的规定。目前还没有答复,准备一会回去的时候路过交警队再去问一下
交警确实该提高一下执法水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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