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根本就是法盲。
故意放任事故发生,是要负刑责的。
【 在 mymyfirst 的大作中提到: 】
: 强行超车并线甚至闯红灯,这些行为令人深恶痛绝,按照交规发生事故,违规者全责,这没毛病。
: 然而现实中经常出现汽车撞了闯红灯的人,却要承担责任的判罚,这显然是一种息事宁人的和稀泥执法,不能代表正义。
: 那么反过来说,作为遵守规则的一方,是不是可以撞死人白撞?这就有争议了,一方说规则至上,路权第一,我不违规,我就无责,你死了是你活该。另一方说,这些犯了小错的人罪不至死,见死不救冷漠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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