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是胡说呢
道路交通法 怎么写的 他就必须执行
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
北京市 是规定 (1、规定是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效力低于法律。 )
规定不属于法律 所以不能用最后一条来开窗口
所以要求按照法律来 指定够喝一壶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涂改的,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七)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八)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打这种官司 很有意思的
100个人100种思路不停的迭代
总会有出口 总有一种实在无法圆的谎
完了就写成攻略 各种告
庭辩准备充分 要求互联网直播
规定还可以审查合法性
就要看符合不符合北京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有没有举行过听证会
他的步骤是否合法 等等
掰开了揉碎了 总能找到突破口
【 在 weixiao135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家有权行政不许可你,另外,有理有据地讨论,别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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