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卖车后不申请更新,此时名下没有车,另一方是否可以做夫妻间车辆变更登记?如果可以,变更完能否再申请更新指标?
另外,我记得以前对新能源小客车的定义是:以动力电池为唯一动力来源的小客车,刚才发现17年那次细则就改成了纯电驱动的小客车,容易把增程车当成新能源啊
附:
第二十三条 自2021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含家庭主申请人)需要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可以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之后根据需要随时提交更新指标申请,不再设置12个月的申请时限。
第三十五条 已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因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夫妻间办理车辆变更登记、离婚析产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时,婚姻关系存续期满一年且受让方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受让方无需指标证明文件。申请变更或转移登记时,参照本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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