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的话,加刊有法律依据吗?是不是应该依据"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那还是不能加刑吧?
如果认为二审法院判加刑不对,那是不是没有其他途径可以纠正量刑过轻的错误了?
【 在 savininiubi 的大作中提到: 】
: 检察院认为法院挑战了自己的量刑建议权要抗诉,法院可能受到了干预,总之这个案子背后有看不见的手在干预。争议在程序,不在实体。你说的没问题,平息不了争议。当时业界权威发声的很多,主流认为再审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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