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致人死亡是7年以上。
逃逸是3-7年,
本案,逃逸,醉驾,致死,体制内纪检工作人员,除了逃逸是3年起点外,其他几条都是3-7年区间的加重情节
基准刑算他个顶格7年不算过分。然后积极赔偿获得谅解再从基准刑期上减轻个50%左右,判3年半实刑最公平合理。
二审就是这么判的。
二审结果印证了我对基准刑7年的判断。
【 在 feelsgoo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会的,交通肇事罪只有一种情形判7年以上,就是逃逸致人死亡的。这个非常苛刻,不是有死亡、有逃逸,而是必须是因为逃逸这个行为导致了死亡,这个其实是很难证明的。本案这个情形就是3年到7年这个档
--
修改:ptco FROM 223.70.188.*
FROM 223.70.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