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新能源汽车2019年2月卖出,2020年2月网站更新指标,目前显示的是2021年2月到期。
因疫情原因,关于这种更新取得的指标有效期,我在交通委网站咨询,获得的回复如下:
“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回复如下:小客车指标有效期截止日在2020年1月24日至本市解除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之日后60日的指标持有人,可于解除之日后120日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
”
按这个回复,我这个新能源指标一直到解除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之日后120天内都有效吗?
盼so局来解读一下,@solor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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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yr FROM 111.198.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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