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之外做出处罚机构目前并未给出任何依据。
交管部门闯红灯违法行为告知书你应该看看,那是通用模板,有没有提到灯的位置?有没有提到其他车道车辆的行为?这很明白,你所说的不是处罚依据。可能做为证据提供,这是可能性 如果 我是说如果,以交管部门认为这是证据的并提交为前提。这些证据一项项说。灯的位置,真实性可以认可,相关性可以不认可,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灯的位置构成禁止或允许通行的标志。其他车辆反应,如果是说lz到达停止线时,右侧车制动没有通行,那么这个事实仅能说明这辆车的选择,同样不说明不这样选择必然构成穿红灯违法行为。对于照片颜色失真,所提供的证据没有否定失真,经过算法还原的图像,是加工产物,如何判定断加工还原后的照片是否仍具备处罚依据效力,是个未知数。事后检测信号灯,不必然还原是发现场情况,不能排除信号灯颜色失真可能,且即便排除信号灯颜色失真,也与处罚依据瑕疵无关。
【 在 foxgod 的大作中提到: 】
: !.照片不是处罚的唯一依据;
: 2.照片颜色是偏色,摄像头拍出来的照片颜色,是实际颜色的一个函数,所以有着严格的对应关系,这个关系事后可以还原;
: 3.照片中灯的位置,旁边车道车辆的反应,都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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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abella FROM 106.12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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