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逻辑是,行人本来是可以随便走路的,
现在由于有了车,很多地方都让出来不能走了,
斑马线是行人过马路最后的底线,
你不能有了车,就彻底不让行人走路了。
在斑马线上,不管是啥情况,行人都有足够的路权,
车过斑马线是借道行驶,必须确保安全,
如果不能确保,请停车让行。
至于这个行人是不是红绿色盲啥的,只是可能性,
也是一种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这种生理缺陷是无法通过个人努力改变的,
交管的保护性法律就是斑马线上,
发生碰撞车辆先抗走未尽观察义务的责任,
也就是,次责起码了。
【 在 zhnscs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个逻辑不对啊,咱先不说红绿色盲可以靠灯的位置分辨,就说纯瞎子
: 你在大街上正常走路,纯瞎子横着过来撞你身上了,算你没躲开全责?纯瞎子又看不见你?这没道理嘛,丫瞎关你球事,出门难找民政部门救助去
: 说行人本来哪都能走,那尼哥说本来不学文化也啥都能干,你们读书人发展科技了以后我得学习数理化不然失业,可我又学不会,所以你们得让着我?
: ...................
--
FROM 223.71.125.*